关于开展文理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南宁理工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我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已按学校要求分配到位。
2.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将待上级正式通知下发后另行组织。特别说明:申报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者,须已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每学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按照学校规定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无补考无挂科,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科学研究能力。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有好的文明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早操、上课、早听早读、晚自习等出勤率达到90%以上。
(五)正确对待毕业生就业,能处理好国家需要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六)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评选时可优先推荐:
1.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供真实有效就业证明材料,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赴基层、边远地区、重点领域等急需人才岗位就业者;
2.已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阶段,或已被国内高校研究生项目拟录取/正式录取,或已获得国外高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者;
3.在校期间累计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4.在校期间两次及以上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在校期间获得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奖项;
6.主持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
7.在英语、日语等语言类水平考试中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如CET-6、JLPT N2及以上等);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殊贡献,获得学校或社会广泛认可者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包括:
1.《2026届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须完整填写“个人信息”“获奖情况”及“在校表现”三部分内容,其中“在校表现”请以第三人称撰写,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全面反映个人情况,如:“该生思想积极上进……”);
2.《2026届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入校以来所有相关获奖证书、录用通知、录取证明、语言等级证书、项目立项书、论文首页等支撑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
3.《2026届南宁理工学院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积分表》
(二)提交方式:
请将上述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号”(例如:张三20221001);
将该文件夹压缩为ZIP格式,于2026年3月3日17:00前发送至本班学习委员处,学习委员汇总全班材料后统一提交至辅导员处。
(三)重要提醒:
1.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者,取消评选资格;
3.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积分表得分情况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时提交材料。如有疑问,可及时联系辅导员咨询。
附件2:2026届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2026届南宁理工学院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生积分表.xlsx
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