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科研管理处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18 10:56  打印

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二十七届“广 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方案》 《“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 部)” “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和“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方案》 《“广西青年 岗位能手”评选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工作依据《第二十七届“广 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方案》《“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和“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方案》《“广西青年 岗位能手”评选工作方案》开展。学院各班级可推荐每类候选集体和个人各1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报或不申报。

      二、申报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团支部(团总支),除须满足《方案》中的要求外,还须满足青年大学习学习率100%、智慧团建录入率100%。

      三、申报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人员,除须满足《方案》中的要求外,还须满足青年大学习学习率100%,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请申报班级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推荐表)、汇总表,并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

      请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整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推荐表)、汇总表、事迹材料、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等材料,所有材料以“XX班级广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命名,于3月21日下午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报送至学院团委邮箱nlwltwbgs@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学院将择优上报校团委参与校级评选推荐。


附件1: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请相关表格

附件3:2023年度广西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请填写说明




共青团南宁理工学院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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